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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中心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实施制度
发布时间: 2021-11-26   被阅览数: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全面深化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校下发文件《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后勤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强化思想理论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扎实、有效开展,结合后勤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后勤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员工,其他形式用工人员的学习由相关科室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学习任务与内容

第三条  习任务: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主动承担起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使命。

(二)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引导教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教职工的职业责任感,对照“四个相统一”“四个引路 人”标准,争做“四有”好老师。

(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提高教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大政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四条 学习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高等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有关法规及教育相关政策;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知识;

(九)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十)党的教育方针,高职教育以及推进学校“双高”建设进程所需要的相关领域知识和理论;

(十一)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十二)学校制定出台的系列政策措施、规章制度。

第三章学习时间与形式

第五条 学习时间。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要求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集中学习不少于2学时(寒暑假除外),原则上安排在双周周四下午。各科室可以结合实际灵活安排,确保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0学时。

第六条 学习形式。可通过后勤党委或科室、支部以及团队、机构等多层面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可采用精读文件、专题讨论、观看视频、辅导讲座、专题报告、经验交流、调研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七条 倡导、推动教职工开展自学读书活动,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积极利用学习强国、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形式,调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四章组织管理

第八条 后勤党委对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进行宏观指导;后勤中心办公室具体制定年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

第九条 后勤党委负责本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明确请假“双签”和 “集中补学”要求,严格考勤纪律。

第五章学习要求

第十条 后勤党委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学习,指导做好学习记录,不得随意占用集体学习时间,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第十一条 建立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档案,包括学习内容、出勤情况、讨论交流记录、学习情况总结等。

第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

第十三条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一般性讨论与重点引导、学习理论与研究问题结合起来,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业务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的关系,学以致用、用以促学。鼓励教职工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

第六章督导考核

第十四条 后勤中心办公室会同监督科定期或不定期对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总结学习情况,并向后勤中心党委汇报。

第十五条 后勤党委要将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情况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奖惩的重要依据。因故未参加集中学习的成员要及时安排集中补学,经集中补学后全年课时仍少于40课时者,年度考核不合格。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后勤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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