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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签证材料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21-12-03   被阅览数: 10

为保障基本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降低工程造价,确保工期,简化程序,杜绝不良行为,根据学校《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现对基建工程中涉及签证材料管理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签证价格确定的原则。在基本建设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中,签证的建筑材料,通过套用金华市材料信息价、市场询价、跟踪审计提供咨询意见确定材料价格。

  (一)按市造价信息正刊执行,市正刊无此材料按省正刊执行,省正刊无此材料按市造价信息副刊下浮5%执行。

  (二)省(市)造价信息均无的严格按后勤管理与校园建设处(以下简称后勤处)市场采价办法执行。

  (三)委托过程审计单位市场调查定价或组价。

  (四)大额材料应根据学校采购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后,由后勤处与施工单位办理签证手续。

    第二条  签证材料选用方案的确定。由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单位确定的材料选用方案及参数,将材料样品送到现场管理员,并同时附价格签证单。现场管理员核对后提交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定价形式,并上报至后勤处确定。

  第三条  采价办法。按照相关性的原则,由后勤处处长确定采价组成员。采价组人员必须在三人以上,必要时可邀请校内专家参加,时间原则上在一周内完成。采价有市场询价、网上询价、电话询价等方式。具体做法如下:

  (一)在选用品牌没有确定的情况下,原则上采集同类同档次三个品牌相关信息,以供决策使用。

  (二)确定材料同一品牌不同参数、规格之间的差价,原则上需向两个不同供应商询价。

  (三)因路途较远或不便现场询价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电话或网上询价,电话询价时询价人员必须全部同时在场并打开免提键。

  (四)材料询价组采价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以合理的价格、良好的质量、信誉及售后服务承诺为依据,客观填写。根据询价结果,报后勤处处长审定。

第四条 材料签证价的确定。后勤处根据基建材料询价成果,与施工单位办理签证价事宜(材料的签证价是指与施工单位的结算价格)。

第六条 材料的验收按基建材料报验程序执行,必要时,后勤处可组织人员进行抽验。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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