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科
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监督制度
为加强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采购工作的监督、校园食品安全和校内修缮工程监管,防范采购风险、保障全校师生饮食安全和提高修缮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后勤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方面监督制度
1.督促采购科制定并完善各类专项采购实施细则,采购工作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制度严格执行。
2.采购计划中不得列入不需要的物品,采购按计划和申请要求执行。
3.采购方式按规定履行相关论证审批手续。
4.采购程序按学校采购流程要求执行,采购项目根据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同意后再实施。
5.分散采购方式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类项目须在信息公开栏等媒体上公示,询价(公开邀请)公告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6.发现正在进行的采购严重违反规定,可能给学校或实体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导致采购无效时,监督科应及时报告后勤管理和服务中心分管领导,责令停止采购,并及时作出处理。
7.发现违规采购行为、采购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以及人为规避本制度规定的,监督科应及时报告后勤管理和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8.采购工作应当接受上级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各使用单位、个人、供应商均可对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相关投诉和举报的受理参考学校采购制度执行。
二、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
1.加强对餐厅、超市、档口的食品安全的监督,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餐饮、超市、档口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2.食品原材料采购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大宗主要食材必须通过中标供应商处定点采购:建立放心菜、放心肉、放心豆制品以及各类食品台帐制度。
3.餐厅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和卫生培训证方可上岗,并在餐厅公示从业人员一览表接受师生的监督。
4.员工按规定和要求穿戴好工作衣帽和口罩,服务要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服务要规范。
5.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25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6.食品在加工过程中,生食、熟食餐具、用具要严格分开,炊具要离地、上架并定期消毒,保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机械操作要规范安全,机械要定期维护、检修和保养。
7.餐厅设有大堂经理,能及时解决师生就餐时出现的问题,维护师生的权益。加大民主管理的力度,保证餐厅的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卫生和服务令师生满意。
8.监督科对餐厅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台帐、主食仓库、副食仓库、切配间、厨房间、清洗消毒间等),对抽查中存在的问题经详细调查后视问题性质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9.餐厅内划分包干区,责任到人,每餐后清扫、清洁,每周进行大扫除。
10.餐厅防火器材齐全,摆放固定位置并定期检查,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措施。
11.每学期举行一次餐厅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确保食品的安全生产,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
三、修缮工程方面监督制度
1.修缮工程项目经现场勘察、论证、立项,按学校修缮工程管理办法规定纳入年度修缮计划。
2.立项的修缮工程项目必须按国家和学校招标、采购办法规定进行采购。
3.监督审阅立项的修缮工程项目合同条款和工程清单中内容,如开工竣工时间、合同价格、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等,督促修缮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按合同和工程清单履行。
4.立项修缮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合同和设计图纸、施工计划施工,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监督科进行现场勘查、确认和验收。
5.参与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及学校相关部门进行修缮工程项目验收,并督促施工单位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
6.立项修缮工程项目按照施工合同相关条款经结算审计后进行工程费用结算。实际结算费用不得超预算,超预算部分原则上不予支付。
四、违规处置
1.首次发现轻微违规事例,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采取口头提醒并督促其进行落实、修正。
2.再度发现同一情况轻微违规事例,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发放整改通知书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3.发现中重度违规事例,立即上报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领导,经调查、取证、确认后,按学校规章制度规定及教职工处分实施办法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