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须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和安全防范教育(防火、防毒、防盗),不断提高职工法制观念和安全观念意识。
二、及时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关心职工生活,杜绝非正常事故发生。
三、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检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操作间。不擅自留宿非食堂人员。
四、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置消火毯、消防栓、消防箱等灭火器材,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五、食堂加工、烹调食品需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后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先开启开关再插电源。
六、禁止操作人员在使用电器设备、炉灶过程中离开岗位,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七、每天营业结束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燃气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确认完毕后方能离开操作间。
八、食堂工作人员须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清楚了解灭火设施所在位置。
九、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是操作间内吸烟。
食堂燃气使用管理制度
一、食堂必须使用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使用的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颁布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使用场所。
二、严格执行年检制度,接受有关部门对食堂安全用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
三、燃气使用场所,配备专业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设备,制定各类突发事故的抢险抢修预案。
四、不得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改变燃气用途或者需要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的,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五、应当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其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燃气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六、燃气场所内未经批准不得动用其它明火作业。
七、必须每天检查燃气使用情况,配合燃气维保单位做好安全用气的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