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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中心水电收费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21-11-25   被阅览数: 55

 

一、水电收费管理办法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二)在使用机器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三)不得私自拨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故障。

(四)在不会使用电脑程序时,不得私自驱动电脑,以免发生意外造成数据流失。

(五)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六)室外关于电操作时应有电工在场,以免发生意外。

二、水电收费工作流程

(一)水电费收费标准

1.学院电费按金华市供电局居民用电价格标准收费。

2.学院水费按金华市自来水价格标准收费。

(二)教职工公寓,学院其他单位等区域水电费的计量及收缴方式

1.教职工公寓水电费:每季度月底25号进行抄表记录,当月27号按水电实际使用度数核算知表后,交给部门财务处,由财务处在教职工当月工资扣取。

2.部门内营业房、幼儿园、水电费每月的25号至27号进行抄表记录,当月28号按水电实际使用度数核算制表,分发给各商户自行去计财处缴纳,大约十天后去计财处核实发票及交纳情况对未及时缴纳的商户进行催缴。

3.移动部门、联通部门、电信、食堂、基建、银行水电费:每年5月份进行抄表记录,当月按水电表实际使用度数核算制表后,交给学院计财处,由学院财务处与之结算,大约半个月后去计财处核实发票及交纳情况。

(三)学生宿舍水电费计量及收缴方式

1.学生每月享有一人三度电补贴,每月3号前由自动购电系统充进房间,用电卡的学生每月到水电收费中心办理人工领电。

2.学生在自主多媒体上进行购电服务,可以到水电服务中心查询购电用电等详情。

3.学生每月享有一人三吨水补贴,目前暂不需要缴纳水费。

4.实行一卡通缴费,拒收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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